時間:2024-09-23來源:趙云經理
為鼓勵和扶持我區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創立品牌,做優做強,提升產業綜合競爭力。根據《佛山市高明區質量提升與經濟發展獎勵辦法》(明府辦〔2022〕11號)要求,結合我區質量強區工作實際,擬開展2023年度質量提升與經濟發展獎勵資金(計量類、標準化類、檢驗檢測類、質量品牌類)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和標準
獎勵對象為符合《佛山市高明區質量提升與經濟發展獎勵辦法》(明府辦〔2022〕11號),2023年度在計量、標準化、檢驗檢測、質量品牌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協會和個人。
具體扶持項目及標準可登陸區政府政務網站查詢。
二、工作流程
本次申報采用網上申報方式進行,計量類、檢驗檢測類、質量品牌類申報材料由區市場監管局在平臺下載打印,申報主體無需再提交紙質材料;標準化類完成網上初審后,申報主體需提交紙質材料至區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股。具體流程如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平臺。由符合獎勵條件的申報主體(計量類、檢驗檢測類、質量品牌類已形成入圍名單,具體請見附件2;標準化類以各主體自主申報為準)通過登錄佛山市扶持資金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申報。
2.申報時間。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9月27日0:00-2024年10月22日17:00,逾期將不予受理,同時平臺申報系統自動關閉。
3.申報流程。登陸佛山扶持通平臺→項目申報→高明區→高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選擇申報項目→注冊登錄→填寫基本信息和申請表→上傳申報材料→確認無誤后提交。所有申報材料需加蓋公章或簽名按指模后上傳平臺(自然人簽名按指模,其他申報主體加蓋公章),申報前請認真閱讀平臺上公示的各項目的“受理條件”和“申報指南”。
(二)網上審核
申報主體在平臺提交申報材料后,由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市場監管所負責平臺初審,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平臺復核(標準化類復核環節需由申報主體提交紙質材料至區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股)。
(三)公示、報批及資金撥付流程
平臺復核通過后,擬獎勵名單及金額由區市場監管局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按規定報批后將獎勵資金撥付到申報主體指定的銀行賬戶。